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发展,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努力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特色公交为亮点”的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快速便捷、绿色环保、智能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国内一流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促进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等六项主要任务。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00公里,中心城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20标台,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9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95%,车辆进场率达到93%,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市居民区周边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规划建设比例达到100%,已建成区域要逐步实施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时速不低于16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