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
青岛研究通过相关工作方案,聚焦三个重点区域开展八项重点行动,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丽
记者25日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青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3年工作方案》研究通过。今年,青岛市将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区域、短板弱项,按照“清底子、建机制、固长效”的思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明确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四项工作机制,推进环境整治由村内向村庄周边区域延伸,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悉,今年的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将聚焦村内、村庄周边、农村道路沿线等三个重点区域,农村改厕、生活和建筑垃圾、排水和污水、农户庭院、村容村貌等五个重点领域存在的31个短板弱项开展,包括村内环境规范整治提升、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农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厕问题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整治、农村排水和生活污水问题整治、农户庭院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基础薄弱村”集中攻坚整治等八项行动。 “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随着工作的开展,村内面貌得以很好改善,但村庄周边、农村道路沿线等区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等问题凸显,于是,我们将村内、村庄周边、农村道路沿线等三个重点区域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关注点。”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处处长杨斌介绍。 其中,村内环境规范整治提升行动将聚焦村庄柴草乱堆、土石乱堆、残垣断壁、杆线无序、畜禽散养、粪污直排、村内道路破损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整治,规范堆放柴草杂物,集中清理土堆石堆,整治残垣断壁,规整弱电杆线,引导养殖户向养殖小区集中,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利用整治出的公共空间及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实施村容村貌“微整治·精提升”,促进村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聚焦村庄周边垃圾湾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柴草无序堆放、畜禽圈占散养、窝棚私圈乱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整治,全面组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着力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清除秸秆、养殖粪污及生产废弃物,有序治理畜禽散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合理设置柴草有序堆放区,推进村庄周边绿化,杜绝垃圾、畜禽散养由村内向村庄周边转移,促进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整洁有序,实现村庄内外一体整治、同步提升。 农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聚焦高速路、国道、省道和“四好农村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突出问题,以及进村路设施损毁,公路两侧边沟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积存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起底、大整治,持续强化公路养护大中修,重点落实保洁、绿化绿植等工作,引导区市进一步提高日常养护投入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整治提升工作明确提出完善四项工作机制,聚焦整县制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不完善、问题解决闭环管理不完善、以督导促落实机制有短板、群众参与机制有弱项等问题,明确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农民主体参与机制,以建章立制的稳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治长效,真正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改善,奋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今年,将瞄准市场化,着力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健全完善以区(市)为单位整县制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将村庄主次干道、公共空间保洁和农村户厕、公厕后续管护纳入城乡环卫工作范围,实现农村环卫保洁、收集、清运、处置全流程覆盖。各区市政府要统一公开招标,选定有专业环卫资质、有专业环卫队伍、有专业设备设施的公司,统筹农村环卫保洁标准、考核标准、环卫工人薪酬和管理标准、经费标准。 瞄准社会化,建立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对“大起底”排查问题、日常暗访评估发现问题、国家和省通报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农民群众举报问题等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问题整改情况,市、区(市)定期组织抽查“回头看”,对于久拖不改、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通报,视情况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用好“指挥棒”,强化督导考核激励机制。完善月调度、季评估制度,每月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进行调度,组织人员对突出问题整改进行随机抽查,每季度对所有涉农镇(街道)组织开展暗访评估,评估成绩纳入对区(市)乡村振兴考核,并定期组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暗访评估成绩实行全市所有涉农镇(街道)大排名和通报,每次对排名前20名的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排名后10名且评估分数低于80分的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上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排名在后10名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 强调参与主体,完善农民主体参与机制。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网格化管理、农户“门前三包”“积分制”“道德银行”等制度,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村庄区域划分网格,党员干部担任网格长,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的监督管理。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积分指标体系,与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及村民积分奖励挂钩。建立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庄环境监督小组,定期对环卫一体化、厕所管护、村庄保洁、网格化管理、农户“门前三包”等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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