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城阳区委批准,城阳区纪委监委对城阳区原财贸局党委书记、局长,原粮食局局长刘相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相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廉洁底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相忠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城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城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相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城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