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3日4时起,解除黄岛区隐珠街道滨海大道3555号滨海新村109号楼2单元,长江路街道江山路西小区564号楼2单元,灵山卫街道海港路6号天宇花园5号楼1单元,隐珠街道金晖路407号星河城1期A区18号楼1单元高风险区,黄岛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自2022年12月12日23时起,将胶州市胶东街道胶东一路1号府新花园1号楼3单元,九龙街道兰州东路561号国都名城2号楼2单元,阜安街道赵家园村海尔大道以西、维也纳酒店以北50米、金典喜庆用品屋后独院二层房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解除城阳区流亭街道长城路1号格林东方酒店4楼,城阳高新区和源路2号中欧国际城金茂墅二期22号楼,城阳高新区和源路2号中欧国际城金茂墅二期26号楼,上马街道龙飞路16号青岛丝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宿舍3楼高风险区,城阳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