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2时起,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3号划定为高风险区;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1号、兴华路38号、兴山路73号东润福祥茶楼、兴山路71号北废品收购站划定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7时起,将市北区海伦路街道顺昌路15号北岭山花园小区13号楼,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吉林路41号科技大厦3号楼,城阳区夏庄街道南坡社区乐悠超市及周边1、2、3号住宅区域,城阳区夏庄街道南坡社区124、125、126号住宅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将市北区海伦路街道顺昌路15号北岭山花园小区除13号楼以外区域,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吉林路41号科技大厦4号楼,市北区大港街道诸城路35号荣馨苑小区2号楼,城阳区夏庄街道南坡社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中风险区。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