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32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224件,谈话函询911件次,立案4114件,处分4005人(其中党纪处分3856人)。处分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260人,乡科级干部329人,一般干部32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079人。
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977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676人次,占总人次的5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025人次,占30.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14人次,占5.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63人次,占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