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小扑网 首页 本地资讯 查看内容

青岛城阳法院:善意执行促履行,褒扬诚信护民生

2023-6-20 13:29| 发布者: 夏日V午茶| 评论: 0

  在法院执行案件中,一些标的额较低的“小案件”,往往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办好这些“小案件”,既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又要贯彻善意执行理念。近日,城阳法院执行局张孝振法官在办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中, ...

  在法院执行案件中,一些标的额较低的“小案件”,往往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办好这些“小案件”,既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又要贯彻善意执行理念。近日,城阳法院执行局张孝振法官在办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中,践行善意执行理念,褒扬诚信,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吴某某系临沭县人,年龄65岁,因骑行电动三轮车时与轿车相撞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向其追偿金额22000余元。经法官查询,吴某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因本案标的额相对较小,在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并未直接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经多次电话联系,终于联系到吴某某,法官向其说明情况并传唤其到庭,吴某某表示自己年纪大经常漏接电话,虽然感觉修车费用高,但既然法院判了,自己一定会想办法履行。

  在吴某某准时到法院后,法官发现他身材瘦弱、衣着破旧,交流了解到他平时骑电动三轮车回收废品,收入有限,经济困难,现吴某某经多方筹措共得18000元,但剩余的资金确实难以筹借。考虑到吴某某年龄较大,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想方设法积极履行义务,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立即与申请人代理律师联系,向其告知被执行人情况,询问能否对其款项进行相应减免。律师表示,利息应该能够减免,但涉及的本金难以免除。

  经过多次沟通,考虑到吴某某诚信履行的意愿,申请人律师最终同意由吴某某提供相应的困难证明,其协助向公司申请。经村委出具困难证明、实地查看居住生活条件等程序,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吴某某偿还18000元,并放弃剩余款项。这起“小案件”,办案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兼顾情理法,多次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申请执行人也释放善意,减免部分款项,最终实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  

GMT+8, 2025-1-16 08:16 , Processed in 0.083431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