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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促纠纷就地化解——中韩街道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

2018-7-12 13:59| 发布者: 夏日V午茶| 评论: 0

在中韩街道,有这样一支特色人民调解组织:他们中既有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也有专业律师,更有热心调解事业的党员群众。他们以专业和细心,让一起起棘手的纠纷最终化解在萌芽中,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 ...

    在中韩街道,有这样一支特色人民调解组织:他们中既有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也有专业律师,更有热心调解事业的党员群众。他们以专业和细心,让一起起棘手的纠纷最终化解在萌芽中,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7年8月,中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有一次,街道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某村居民因为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这起纠纷经过3年也没有协调好,光打官司就花了十几万,双方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了解到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就放在了心上,在短时间内,连续三次上门找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也曾吃过闭门羹,但最终双方同意到司法所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当天,室外下着鹅毛大雪,当调解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在调解现场再次产生较大分歧。“不调了,法院见吧”,男方摔门而去,工作人员见状赶忙带领一名调解员追上男方,通过一番耐心调解终将其劝回。后来男方、女方又摔门离去,最终都是被工作人员劝回来的。经过5个多小时的真心调解,最终打消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而殊不知,这样类似的调解案例在司法调解工作中已是家常便饭。



    “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句话背后凝聚着街道长期的探索与积极的实践。根据市、区要求,努力创建“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即在社区推行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1名法律顾问+N个人民调解小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前,中韩街道以各管区为载体,打造街道-管区-社区三级司法工作室网络体系,并有计划、分批次地将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较强,会做群众工作的高层次调解人才队伍。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马丽” 工作室等特色司法工作室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还试点在辖区学校建立微服务平台,设立联络点,帮助学校等调解矛盾纠纷,下一步还将在企业试点。一年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百余起,其中多起通过了崂山区法院的司法确认,妥善处理青岛市“12348”人民调解分流平台案件数十余起。街道调委会还打造了互联网+排调三级网络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信访化解变“独奏”为“合唱”。“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网中”,迅速掌握并化解本单元乃至本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取得很好的效果。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纠纷就地化解

    55年前,浙江枫桥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也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韩街道坚持调排分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排查在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思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努力构建立足工作实际、体现中韩特点、惠及广大群众的人民调解新环境,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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